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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认证与试验机构
认证机构
当前国内具有认证资格的权利机关有四家,它们是:
-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长春)
- 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天津)
-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襄樊)
- 国家重型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重庆)
有资格进行OBD演示试验的试验室
2007年1月19日,国家环保总局发布2007第5号公告: 根据《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管理办法》(环发〔2006〕59号)的规定,经技术审核通过,准予天津汽车检测中心等16单位承担新生产轻型车、摩托车和相关排放污染申报检测工作(详见附件)。其中注明了有资格进行18352.3–2005要求的全项试验或者OBD试验的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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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页最后更新于 2007 年 09 月 15 日, 09:57 AM
